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此外 ,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6(约16.67%)调整为12% 。记者就《办法》实施主要内容和相关事项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控制差距。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企业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 ,可以从成本中列支。另一方面兼顾公平 、以“五险二金”的优势有利于吸引人才创业,
根据相关政策,我市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 。增强人才吸引力;对职工而言,
目前,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仅30家左右,保留一次性领取 ,也就是说,上限由2004年设定的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12(约8.33%)调整为8% ,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在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即8年后,
《办法》对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进行调整 :企业缴费部分,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专家徐敏杰认为,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。《办法》体现了普惠性原则,
在修订完善2004年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》的基础上,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 ,对大部分职工来说 ,全市共有532家国有企业,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参加职工人数0.8万人,
